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為人員疏散、消防作業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統,由各類消防應急燈具及相關裝置組成。系統設備包括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和應急照明控制器。一、系統控制類型:
集中控制型系統:系統設置應急照明控制器,由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顯示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及其配接消防應急燈具工作狀態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非集中控制型系統:系統未設置應急照明控制器,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分別控制其配接消防應急燈具工作狀態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二、燈具類別:
A 型消防應急燈具:采用直流供電,額定工作電壓不大于DC48 V的消防應急燈具。
B 型消防應急燈具:采用交流供電,或采用直流供電且額定工作電壓大于DC48 V的消防應急燈具;
三、供電方式:
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蓄電池電源由燈具自帶蓄電池供電,且蓄電池電源的額定工作電壓不應大于DC48 V的消防應急燈具。
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主電源和蓄電池電源均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供電的消防應急燈具。
四、持續類別:
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正常工作狀態下,光源處于節電點亮模式;在火災等其他緊急情況下,控制光源轉入應急點亮模式 的消防應急燈具。
非持續型消防應急燈具:正常工作狀態下,光源處于熄滅模式;在火災等其他緊急情況下,控制光源轉入應急點亮模式的消防應急燈具。
五、燈具控制類型:
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組成集中控制型系統,并由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顯示其工作狀態和蓄電池電源轉換的消防 應急燈具。
非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組成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并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控制其應急啟動的消防應急燈具。
六、照明和疏散指示類燈具: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為人員疏散、消防作業提供照明的消防應急燈具;其中,發光部分為便攜式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具也稱為疏散用手電筒。
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具:用圖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應急燈具:
a) 指示安全出口、疏散出口、避難層(間);
b) 指示疏散方向;
c) 指示樓層;
d) 指示禁止入內的出入口、通道、場所及危險品存放處。
注: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疏散出口是指疏 散路徑上的所有出口。
指示狀態可變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具:系統應急啟動后,燈具的指示狀態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按預設邏輯和時序控制改變的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具,包括指示狀態可變疏散出口標志燈具和指示狀態可變方向標志燈具。
多信息復合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具:同時顯示或交替顯示疏散出口和樓層標識信息的消防應急疏散標志燈具。
七、應急照明配電箱類別:
A 型應急照明配電箱:采用直流輸出,且額定輸出電壓不大于DC48 V的應急照明配電箱。
B 型應急照明配電箱:采用交流輸出,或采用直流輸出且額定輸出電壓大于DC48 V的應急照明配電箱。
八、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類別:
A 型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主電源和蓄電池電源均采用直流輸出,且主電源和蓄電池電源額定輸出電壓均不大于DC48 V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B 型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采用交流輸出,或采用直流輸出且額定輸出電壓大于DC48 V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九、應急照明控制器類別:
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并顯示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及相關附件工作狀態的控制與顯示裝置;獨立型應急照明控制器不與其他應急照明控制器連接,獨立控制并顯示與其配接系統設備工作狀態的應急照明控制器。
集中型應急照明控制器:能夠控制并集中顯示區域型應急照明控制器及其配接系統設備工作狀態的應急照明控制器。
區域型應急照明控制器:能夠直接控制并顯示其配接系統設備的工作狀態,且控制器及其配接系統設備的工作狀態由集中型應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顯示的應急照明控制器。
集中區域兼容型應急照明控制器:同時具有集中型應急照明控制器和區域型應急照明控制器功能的應急照明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