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檢驗報告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為什么檢驗報告上沒有說明有效期?有些檢驗報告都過去很多年了。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先確定了解一個情況,那就是產品檢驗報告變更的前提:
(1)工廠地址、法人等發生變化時需重新送檢;
(2)結構、材料、工藝等的改變對產品性能有影響時需重新送檢;
(3)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被勒令整改沒收證書的需在3個月內重新送檢。
因此,消防產品的檢驗報告有效期與現行國家、行業標準以及產品的結構有關,如國家、行業標準未更新且產品結構無改動,則產品無需再次送檢,檢驗報告可長期使用;如標準更新或產品結構改動較大,則需要重新送型式檢驗。
一、已實施產品認證(自愿性、強制性或技術鑒定等)的消防產品,以產品認證報告的有效期為準。品認證證書或技術鑒定證書會明示證件有效期,產品檢驗報告與配套的認證證書同步有效。
3C認證產品的檢驗報告與3C證書是對應的,在中國消防產品質量信息查詢系統上可直接查詢,其狀態是否有效見“準入狀態”,“準入狀態”顯示為“有效”即代表該產品的證書、檢驗報告均有效。檢驗報告出具的時間不能作為判斷其是否有效的依據,同樣狀態為“有效”的3種產品,檢驗報告可能為2008年、2011年、2022年。
只要廠家提供的認證證書在有效期內,就可視同檢驗報告同步有效。
二、沒有進行產品認證的產品,應依相關產品標準或規定確定有效期
產品檢驗報告僅對送檢樣品負責,因此,產品檢驗報告通常不會標識有效期。產品標準是產品檢驗報告的檢驗依據,沒有進行產品認證的產品,應依相關產品標準或規定確定有效期。
注:目前的消防產品,僅有個別標準規定了產品檢驗的有效周期,比如:
《防火門》(GB12955-2008)7.2.3規定:正常生產情況下,每三年不少于一次型式檢驗;
《消防水帶》(GB6246-2011)6.2.1規定:累計生產500000m或連續生產一年時,應進行型式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