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產品認證,是火災報警產品認證,屬于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的一部分。
消防聯動控制,是指火災探測器探測到火災信號后,能自動切除報警區域內有關的空調器,關閉管道上的防火閥,停止有關換風機,開啟有關管道的排煙閥,自動關閉有關部位的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按順序切斷非消防用電源,接通事故照明及疏散標志燈,停運除消防電梯外的全部電梯,并通過控制中心的控制器,立即啟動滅火系統,進行自動滅火。
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GB16806-2006檢驗規則包含產品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等部分,具體檢驗規則如下:
產品出廠檢驗方面,只要是指制造商在產品出廠前應對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各類設備按5.1.5條要求進行檢查,并至少進行下述試驗項目的檢驗:
a) 基本性能試驗;
b) 絕緣電阻試驗;
c) 泄漏電流試驗或電氣強度試驗。
制造商應規定抽樣方法、檢驗和判定規則。
型式檢驗方面,作為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GB16806-2006標準規定的試驗項目。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檢驗樣品。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的試制定型;
b) 正式生產后,產品的結構、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產工藝等有較大的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或正式投產滿5年;
c) 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e)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