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設置消防電梯的部位:
二、“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老年人照料設施”,這個總建筑面積怎樣界定?
老年人照料設施宜獨立建造,當老年人照料設施和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時,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隔應符合《建規》第6.2.2條的規定)。老年人照料設施的總建筑面積,當老年人照料設施獨立建造時,為該老年人照料設施單體的總建筑面積;當老年人照料設施設置在其他建筑內或與其他建筑組合建造時,為該建筑中老年人照料設施部分的總建筑面積(以防火分隔設施為界)。
三、當老年人照料設施和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時,僅老年人照料設施部分達到設置消防電梯的標準,其他部分是否也要同步設置消防電梯?
當老年人照料設施和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時,因不同功能部分相對獨立且采取了防火分隔措施,如僅老年人照料設施部分達到設置消防電梯的標準,其他功能部分不需要設置消防電梯。
四、《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沒有消防電梯設置要求,是否不需要設置消防電梯?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沒有提出消防電梯設置要求,對于該規范1.0.2所述的供平時使用的人防工程,按《建規》公共建筑和廠房倉庫的相關要求確定。
五、“埋深大于10m 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這個總建筑面積包括地上部位嗎?如地下室有汽車庫和人防,包括汽車庫和人防部分嗎?
本條文所述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地上部分,不包括地下部分的汽車庫部分,但包括非汽車庫的供平時使用的人防工程部分。
注:《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沒有提出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對于該規范1.0.2所述的供平時使用的人防工程,按《建規》公共建筑和廠房倉庫的相關要求確定。
六、地上公共建筑和住宅設置有消防電梯,其地下汽車庫部分是否也需要設置消防電梯?或是否需將地上部分的消防電梯延伸至地下汽車庫?
地下汽車庫適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不需要設置消防電梯。地上部分的消防電梯宜延伸至地下汽車庫(注:有觀點認為,類似情況的地上部分消防電梯,應延伸至地下汽車庫)。
地下汽車庫與其他建筑合建,汽車庫與其他使用功能場所之間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汽車庫與其他使用功能場所的疏散樓梯和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可根據各自區域的建筑規模及埋深等,分別依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確定。
汽車庫適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依據2.0.4條文解釋:汽車庫與建筑物組合建造在地面以下的以及獨立在地面以下建造的汽車庫都稱為地下汽車庫,并按照地下汽車庫的有關防火設計要求予以考慮。根據6.0.4要求,僅建筑高度大于32m的汽車庫需要設置消防電梯。
參:建規字【2017】20號:關于疏散樓梯和消防電梯設置問題的復函!
七、地上公共建筑和住宅設置有消防電梯,地下部分沒有達到“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標準,地下部分是否需要每個防火分區設置一臺消防電梯?
1、對于“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應設置消防電梯(與地上部分是否設置有消防電梯無關),消防電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內,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1臺。
2、對于沒有達到“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標準的情況,只需要將地上部分的電梯延伸至地下室即可。
依據:7.3.1條文解釋:“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應設置消防電梯,主要指當建筑的上部設置了消防電梯且建筑有地下室時,該消防電梯應延伸到地下部分;除此之外,地下部分是否設置消防電梯應根據其埋深和總建筑面積來確定。
八、個別超高層建筑,確因施工難度及結構整體安全等原因導致基坑難以下挖,而無法保證消防電梯延伸至地下室最底層時,怎樣處置?
依《建規字〔2017〕5號》文件:消防電梯應延伸到地下部分并層層停靠,對于超高層建筑,確因施工難度及結構整體安全等原因導致基坑難以下挖,而無法保證同一部消防電梯在建筑的地下各層均可停靠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盡量使該消防電梯在可到達的地下樓層層層停靠。
2、應針對建筑地下部分單獨增設消防電梯,并使該消防電梯能在地下各層層層停靠。
3、每部消防電梯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識,明確標識首層及能到達的地下各層。
參:《建規字〔2017〕5號》:關于超高層建筑地下區域消防電梯設置問題的復函!
九、裙房是否需要設置消防電梯?
設置消防電梯的目的,是節省消防員的體力,使消防員能快速接近著火區域。根據在正常情況下對消防員的測試結果,消防員從樓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一般不大于23m,裙房高度不超過24米,因此不需要設置消防電梯,另外,《建規》圖示中也已明確裙房可不設消防電梯。特例:5層及以上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包括設置在其他建筑內五層及以上樓層)的老年人照料設施,需要設置消防電梯,即使設置在裙房也不例外。
十、消防電梯前室的隔墻,可以采用防火卷簾或防火玻璃嗎?
消防電梯前室的隔墻,不能采用防火卷簾或防火玻璃,具體可參專題:防火玻璃、防火卷簾-替代防火隔墻和防火墻的原則及處置措施!
十一、消防電梯必須每層停靠嗎?
《建規》要求“消防電梯應能每層停靠”,是指在所服務的樓層每層停靠,不需要服務的樓層不必停靠。以住宅建筑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的情況為例,當上部的住宅建筑設置消防電梯,下部的其他功能建筑不需要消防電梯時,消防電梯不需要在下部的其他功能樓層停靠(住宅建筑的電梯如在公共建筑部分停靠,將帶來安全隱患)。即使下部的其他功能建筑需要設置消防電梯,也宜分開單獨設置,不宜共用消防電梯,否則會給住宅帶來困擾和隱患。
十二、設置有消防電梯的住宅建筑,其商業服務網點是否需要消防電梯停靠?
商業服務網點最多只有二層,消防員無需依靠消防電梯救援,且各商鋪完全分隔,即使停靠也難以通過消防電梯到達每一個商鋪,因此,消防電梯不需要在商業服務網點停靠。
十三、普通電梯和消防電梯能否共處一室(普通電梯能否設在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公共建筑的前室,不應設置普通客貨電梯!住宅建筑中,確因功能需要,可以將普通客貨電梯開設在消防電梯前室,也就是說,客貨電梯和消防電梯可以共處一室。這時,客貨電梯的防火措施應滿足消防電梯標準。
具體要求,參專題:禁忌?爭議!前室(擴大前室)-檢查門.客梯層門設置!再議:客貨電梯開向消防電梯前室-設置原則及要求!
十四、在公共建筑中,為了讓客貨電梯設置在消防電梯前室,可否采用將客貨電梯全部設置為消防電梯的方式?
不宜將客貨電梯全部設置為消防電梯!
將客貨電梯全部設置為消防電梯的做法,與實際運行情況不符,存在諸多隱患,也較難實施。很明顯,將客貨電梯全部設置為消防電梯,其目的不是為了更好的保證消防救援,而是為了更好的利用消防電梯及前室,可能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
1、消防電梯需要消防電源保證,同時涉及層層停靠、從首層至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60s等諸多功能(詳見:7.3 消防電梯),將客貨電梯全部設置為消防電梯的方案,不利于管理,也較難實施。
2、實際運行中,客貨電梯往往會采用更加靈活的控制方式,比如分層分時段停靠、大量廣告設施、封閉某些樓層的電梯門出口等等,這些都與消防電梯基本要求相背,將造成更大隱患!
綜上,在公共建筑中,不應采用將客貨電梯全部設置為消防電梯的方式,客貨電梯不應設置在消防電梯前室。
具體要求,參專題:禁忌?爭議!前室(擴大前室)-檢查門.客梯層門設置!再議:客貨電梯開向消防電梯前室-設置原則及要求!
十五、消防電梯前室,能否設置管井(電井)檢查門?
根據《建規》7.3.5(強條):消防電梯前室,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內設置的正壓送風口和本規范第5.5.27條規定的戶門外,前室內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依此,消防電梯前室不能設置管井(電井)檢查門。但是,對于住宅建筑的情況,當戶門直接開向三合一前室,或戶門直接開向單一安全出口的合用前室時,確實沒有在其他位置開設管井(電井)檢查門的條件,因不超過三戶,風險相對較低,因此允許在前室開設檢查門。除此以外的情形,管井(電井)檢查門不應設置在前室。
戶門直接開向單一安全出口的合用前室
戶門直接開向三合一前室
十六、消防電梯能否設置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擴大的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是否可以和擴大封閉樓梯間或擴大的防煙樓梯間前室合并?
消防電梯可以設置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擴大的防煙樓梯間前室,也就是說,在首層,消防電梯前室可以和擴大封閉樓梯間或擴大的防煙樓梯間前室合并。具體要求,參專題:禁忌?爭議!前室(擴大前室)-檢查門.客梯層門設置!
十七、相鄰防火分區是否可以共用消防電梯?
原則上,不同防火分區的消防電梯不能共用,消防電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內,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1臺。對于設置在地下的設備用房、非機動車庫等防火分區,當受首層建筑平面布置等因素限制,分別設置消防電梯有困難時,可與相鄰防火分區共用1臺消防電梯,但應分別設置前室。
參:《公津建字【2015】27號》:關于消防電梯與樓梯間直通室外問題的復函!
注:本圖僅供示意,消防電梯雙向開門,應取得相關檢驗許可!
十八、疏散走道可否穿套消防電梯前室?
前室穿套應予禁止,原則上,疏散走道不可穿套消防電梯前室,但在住宅建筑中通常被許可(公共建筑應予禁止)。
1、公共建筑人員繁雜,直接影響消防電梯前室的封閉性能,且人員不一定熟悉現場環境,可能導致疏散盲區,不應許可。
2、住宅建筑人員較少且熟悉現場疏散環境,因此,在住宅建筑中,為了解決疏散走道雙向疏散的問題,疏散走道通過獨立的消防電梯前室(不能是合用前室)連通,雖然是一種不合適的方式,但通常被允許。
許可示例(示例5、示例6):本示例中,兩邊走道僅通過消防電梯前室連通,雖然有違反“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嫌疑,但通常是被許可的。
(示例5)
(示例6)
3、有關穿套前室的禁忌及要求,可參專題:“前室穿套”的前生今世!
十九、怎樣確定消防電梯前室疏散門的開啟方向?
觀點:消防電梯前室,不論是獨立前室,還是合用前室,防火門均應向前室內部開啟!
理由:獨立前室的防火門,同樣有疏散需求,主要包括消防員撤離疏散、背負傷員疏散、以及擔架抬負傷員疏散等。
要點:
1、防火門的開啟方向,并不會影響消防員從前室出來救援,也不會對架設水槍滅火造成過多不利影響。
2、防火門向前室內部開啟,是消防員滅火撤離的需要!
3、防火門向前室內部開啟,是背負傷員撤離的必要保障!
4、防火門向前室內部開啟,是抬負擔架撤離的必要保障!
5、防火門向前室內部開啟,是保障疏散走道凈寬度的必要措施!
詳情參考專題:消防電梯前室-防火門開啟方向!
二十、對于不規則的消防電梯前室,尺寸及面積有哪些要求?
1、消防電梯前室的短邊不應小于2.4m,主要是為了滿足消防員整裝和擔架運輸等功能要求,前室尺寸和面積,應是與消防電梯門正對的規則區域,不應通過過道、拐角等擴展區域來實現。
示例7的藍色部份為電梯門的正對區域,藍色部份短邊不應小于2.4m。計算短邊尺寸及前室面積時,不能利用不規則的淺藍色部分。
示例8試圖通過L形布局來滿足短邊尺寸不小于2.4m的要求或前室的最小面積要求,不應許可。
(示例7)
(示例8)
2、同理,對于不規則電梯廳,在保證消防電梯門正對區域滿足短邊尺寸及最小凈面積要求的前提下,其他區域尺寸不做嚴格限制。
注:對于疏散通道部分,應保證通道的最小凈寬度要求。
二十一、當多臺電梯共用消防電梯前室,怎樣確定排水井容量和排水泵的排水量?
根據規范要求(7.3.7),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置排水設施,排水井的容量不應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10L/s。通常情況下,消防排水要考慮火災初期的滅火用水量,按2股消火栓水柱計算,約計10L/s,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10L/s,排水井主要貯存初期蓄水,有效容量不應小于2m3。由此可知,消防排水量的確定,主要是參考火災初期的消火栓充實水柱數量,與電梯臺數沒有太大關系,因此仍可按規范要求取值。但是,實際應用中,當排水井同時負責多臺電梯集水時,仍建議適當擴大集水井容量和排水泵排水量。
二十二、消防電梯井底的排水泵,是否屬于消防負荷?
消防電梯井底的排水泵,是保證消防電梯運行的重要設施,應參照消防負荷標準,由消防負荷回路供電。
參見專題:何謂消防負荷?消防排水泵是否屬于消防負荷?
二十三、電梯設置了五方通話系統,是否可以替代消防電梯的專用消防對講電話?
電梯的五方通話對講系統,通常是指管理中心主機、電梯轎廂、電梯機房分機、電梯頂部、電梯井道底部等五方之間的通話,主要解決電梯平時的緊急呼叫或維修保養問題。消防專用對講電話,分別設置于電梯轎廂、消防電梯機房以及建筑中的各設備房等部位,電話總機應設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主要用于火災時的消防調試指揮。綜上可知,電梯五方通話系統和專用消防對講系統是不同的兩個系統,產品標準和適應規范也不相同,不宜共用。
二十四、規范僅要求避難層設置消防電梯出口,避難間是否有此要求?
1、在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為了解決人員豎向疏散距離過長而設置的避難層或避難間,均應設置消防電梯出口。
2、在醫療(養老)建筑中的避難間中,為了解決難以在火災中及時疏散人員的避難問題而設置的避難間,不需要設置消防電梯出口。
二十五、在設置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建筑中,消防電梯前室是否也需要設置?
消防電梯在平時用作客梯(或貨梯),其前室應同步設置灑水噴頭和火災探測器。參考專題:疏散樓梯間和前室-是否需要設置自動滅火和火災報警系統!
二十六、消防電梯前室的消火栓箱等,可否明裝?
消防電梯前室的短邊凈尺寸,不應小于 2.4m,原則上,消防電梯前室的消火栓箱和管道閥門等,不應影響其凈尺寸要求和最小凈面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