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防產品評定中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工廠檢查環節對型式試驗報告及送檢樣品核查的通知。
各工廠檢查員
近期我中心收到部分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的有關認證規范性問題。為確保工廠檢查工作有效性,提升工廠檢查質量,規避認證風險,現就工廠檢查環節中對型式試驗報告及送檢樣品核查的要求重申如下:
企業基本情況的核查。檢查組需要核實營業執照的住所、成立日期,生產場地租賃合同日期,關鍵生產檢驗設備采購時間、校準證書出具時間,關鍵生產檢驗人員勞務合同(或工資收入證明)時間等,原則上以上日期均需早于樣品生產、送檢時間。
送檢樣品的生產檢驗等記錄的核查。檢查組需要核實送檢樣品的產品設計文件、原材料采購及領用記錄、供方合格評定記錄、樣品生產檢驗記錄。重點關注相關記錄的日期,并與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生產場地租賃合同日期、關鍵生產檢驗設備采購時間、校準證書出具時間,關鍵生產檢驗人員勞務合同(或工資收入證明)時間等,與樣品送檢日期進行比對。
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請各工廠檢查員嚴格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及時與第二業務室(工廠檢查)報告。違反上述工作要求造成嚴重影響的,評定中心將予以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