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據新政策的通知,理論上來說,被取消強制性認證的消防產品可以自主立項生產、和入市銷售的,但是要接受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及檢查,一經查到不合格或存在問題,便會被錄入企業公信系統,被烙上永久的污點。
對取消強制性認證的消防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消防部門繼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對其在生產、流通、使用領域實施監督管理,并采取支持措施,鼓勵企業進行自愿性認證。
將13種消防產品調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以及這次改革的背景、意義、內涵,實際就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質量認證是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手段和貿易便利化工具,通常講,它是質量管理的“體檢證”、市場經濟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的“通行證”,它的本質屬性就是傳遞信任、服務發展。所以,消防產品自愿性質量認證是建議企業做的,在市場銷售或項目合作上,更有優勢和競爭力,這是企業產品質量的一種證明。
但是,其他相關文件中有要求,項目驗收需要提供相關證明產品合格的證明,那么這個證明是出廠合格證?形式檢驗報告?還有什么能證明產品合格的證明呢?再有,消防產品流向管理,消防產品入市銷售都必須登記,有證書才能登記